近日,自治区妇女联合会印发决定,对全区70个单位、120名个人分别授予“自治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、先进个人”荣誉称号。其中,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荣获“自治区维护妇女权益先进集体”、阿克苏地区沙雅县人民法院副科级审判员芒尼沙汉·米热吾敦荣获“自治区维护妇女权益先进个人”。
近年来,阿克苏地区法院认真贯彻落实《妇女权益保障法》,将审判工作与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有机结合起来,不断强化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意识,创新维权机制,畅通诉求表达渠道,更好得为妇女儿童维权提供了方便快捷的服务。特别是自2016年3月1日《反家暴法》实施以来,为增强广大妇女儿童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,促进家庭关系和谐,阿克苏地区法院积极采取各种方式进行法律宣传,成效显著。
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号召,地区两级法院和全体干警要以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为榜样,不断增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责任感和使命感,切实履行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光荣职责,努力为妇女儿童做好事、办实事,为地区的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作出新的贡献。